法制周報訊(通訊員 劉艷妍)近日,婁底市公安局婁星分局長青派出所聯合婁底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隊成功破獲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件,刑事拘留2人。
“合謀”
5月20日,“李某”與盧某商議:我這有樁賺錢的生意,做不做。盧某立即來了興致,“李某”告訴盧某,由盧某出資以現金的方式從婁底以低于網上正常交易的價格購入某數字貨幣,然后再從網上以正常交易價格售出從中賺取差價,“李某”只要賺取一定的傭金。盧某核算一下,覺得這是一樁“只賺不賠、有利可圖”的買賣,于是約上自己的姐夫陳某共同“發(fā)財”,兩人商定由盧某打頭陣。5月24日,盧某先行趕到婁底某賓館住下后,將房間號告訴“李某”,等候“李某”安排婁底的“接頭人”來進行交易。5月26日,陳某也從廣東省趕到婁底與盧某匯合,兩人在賓館靜等“李某”一聲令下就準備“開工”。
“開工”
5月27日零時許,“李某”電話告訴盧某,趕緊準備10萬元現金,“接頭人”馬上就要來進行交易了。于是盧某與陳某分別帶上6-7張不同人的銀行卡分開行動。兩人輾轉婁底城區(qū)多處不同銀行的ATM機取現,很快取夠了10萬元。兩人回到賓館,在“李某”的安排下在賓館房間內將現金交給“接頭人”,雙方進行了交易,盧某用現金購得了若干數字貨幣。兩人正為很快能賺到錢而沾沾自喜,殊不知警方一張抓捕大網正悄然張開。
“落網”
凌晨2時許,“李某”又電話指揮盧某再次準備6萬元現金。這次陳某在賓館休息,由盧某帶上部分銀行卡獨自出門。當盧某正在某銀行ATM機上瘋狂取錢時,被趕來的民警抓獲現行,當場查獲現金6萬7千元及銀行卡6張。之后,民警又順騰摸瓜將在賓館睡覺的陳某一舉抓獲,當場查獲銀行卡23張,U盾2個,電腦1臺,現金6萬元。
兩人被民警迅速帶至分局執(zhí)法辦案區(qū)。經審訊,兩人對深夜用非法持有的多張多銀行非本人銀行卡取錢的行為不能合理解釋。目前,盧某及陳某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責編:李林俊
來源:法制周報